“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是大数据潮流下对于政法工作的要求。 年6月,经省委主要领导批准,省委政法委决定启动贵州省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工作。而大数据基础扎实,重视程度高的黔南,被选作政法智能化试点地区。随后,试点工作在黔南州贵定县、龙里县和瓮安县拉开大幕。
高度重视,过“三关”创“样本”
高度重视,一直都是黔南对于政法智能化建设工作的基调。
黔南州将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州委书记唐德智及时听取州委政法委工作汇报,多次作出批示并审定黔南州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县委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及时研究、部署试点工作,从人、财、物三方面保障试点建设需求。
州县两级成立了由党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同时,黔南州投入多万元资金,在各试点单位配置了一批高拍仪、高速彩色扫描仪、电子捺印签名板、宽屏显示器等设备,确保试点工作硬件到位。
黔南州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作用,出台《黔南州政法智能化建设试点工作会商办法》等制度,并指导试点单位制定了24个配套机制,细化、深化、强化系统应用各个环节,确保试点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州公安机关共组织了45期培训班,培训民警达多人次,实现了全州执法办案民警全覆盖。”黔南州公安局信息中心民警何权辉说。
为保证人才落地,年8月,黔南州选派12名基层骨干赴上海市政法部门跟班学习。紧承其后,州直政法部门和各试点单位以培训为抓手,邀请省直政法部门负责同志和系统研发机构技术人员现场教学、现场指导,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快速提升基层干警系统运用熟练度。
黔南州公安局率先出台了《黔南州公安机关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考评细则》,实行全警推广、全员应用,并组成联合考评专班,要求除涉密案件外,所有刑事案件全部录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考核形成的压力,驱动着广大干警改变原有工作方法,适应新的工作模式,基层办案人员对系统逐渐熟悉,操作也日趋熟练,系统应用能力水平大幅提升。
“针对系统应用,我们制定了系统应用的考评标准,强推应用,强制入轨。目前,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黔南州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周翔说。
截至目前,通过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全州公安机关共录案件件,证据页数页,批注案件数个,批注数个;试点县检察院通过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办理案件件,批注总数个;试点县法院通过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办理案件件,批注总数6个。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发起换押业务件,全州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件,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一审公诉案件件。
问题撬动,融系统促进程
边探索边发展,是黔南在政法智能化试点路上的举措。
“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和优化系统功能,是促进‘技术与业务相结合、系统设计与实际相结合’的重要推手。”黔南州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由于“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及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与公检法司原有业务系统存在不兼容、不匹配等问题,系统功能模块与政法业务实际也存在着一些距离。
“之前在使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时候,系统界面也不清晰,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负担。”贵定县公安局民警聂嘉颖告诉记者,对于这样的情况,不少人也出现“不愿用、不想用”的抵触情绪。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黔南州委政法委制定了《黔南州政法智能化建设试点工作问题处理办法》,理顺问题收集、处理流程,促进问题的解决。同时,试点各单位与开发公司技术人员实时对接,共同查找、分析问题的原因,探讨改进、完善方案,形成操作人员与技术开发人员的深度良性互动。
试点工作以来,梳理报送省委政法委和系统开发公司协调解决,“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问题个,有效地促进了系统的融合和系统功能的完善与优化。
目前,“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标准印刷体的OCR识别准确率达到95%以上;“智能编目”标题识别准确率标准文书由65%提升到98%,证据校验准确率由19.06%提升到接近80%;“证据标准、规则指引”支持的罪名由20项增加到项。“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流转更加高效,稳定性大大提高,适用性明显改善。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詹铖表示,试点工作中,省、州、县三级检察机关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发现系统应用中的问题,助推智能化系统建设不断优化。
深入推进,提质效显成效
“经过了几个月的使用,我们的系统越来越完善,证据指引、智能编目等功能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使我们能够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我们现在很喜欢使用这个系统。”贵定县公安局民警聂嘉颖说。
随着试点应用不断深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和“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智能化办案优势逐渐显现,民警普遍反映系统“管用、适用、好用”,通过系统信息共享,协同办案、规范办案,执法质效明显提高,基层干警办案能力显著提升。
“以前,我和我的同事们经常都在加班加点的办理案件,案多人少的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我们在办理多人多案异地羁押的案件时,常常要深入到多个县市的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一张换押票的交付,往往耗费我们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花费极大的人力和物力。”龙里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孙丽表示,在政法智能化建设试点后,办案方便多了,节约了成本,提升了安全性,也缩短了周期。
政法智能化的建设成效从一组数据可见:
自年8月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以来,黔南州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存疑不诉案件0起,法制部门审核刑事案件退回率由试点前的33.97%陡降至8.34%。试点县法院采用试点途径办理的所有刑事案件,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法官平均办案耗时比以往节约三分之一,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7%。
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一批系统操作应用技术骨干,系统的充分应用和技术固化,对于规范黔南刑事司法、防范冤假错案、提升司法公信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试点工作同步,黔南州围绕“涉案财物电子移交,基本实现网上办案单轨制”和“庭审时物证展示电子化”的建设思路和理念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了集物证、涉案财物、卷宗管理为一体的长顺县、龙里县“三中心平台”,延伸政法智能化建设的宽度和广度。
随着不断的探索,系统从“能用”到“管用”“适用”“好用”转变。黔南的政法智能化建设,也为在全省推广政法智能化系统提供了可评估、可复制、可推广的“黔南样本”。
(蒙帮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