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闻
▲1月4日,新年伊始,全省法院工作务虚会在省法院召开。9家中院院长和3家基层法院院长齐聚省法院,共谋年审判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法院院领导参加会议并作发言。
▲1月5日,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正式施行工作部署会召开,传达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工作推进会精神,对我省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正式施行以及司法公开等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专项新闻
01
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
近日,黔东南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重点案件集中宣判,本次集中宣判案件件人,其中包涉黑恶犯罪、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盗窃犯罪以及其他社会治安重点案件等。宣判的案件中,2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38人被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
02
未成年人保护
近日,安顺市印发《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并在全市适用。《工作指引》以《未成人保护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为根本遵循,结合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有规律和特点,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办案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通过规范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强防线。
03
贵在执行
▲1月4日,黔南法院开展“贵在执行”黔南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此次执行专项行动的重点是: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拖欠赡养费、抚养费,追索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启动仪式当天,黔南两级法院共组织名执行干警、名执行法警参与执行行动,出动警车52辆,奔赴61个执行案件现场依法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从11月30日起,桐梓法院组织开展“百日攻坚·惠民生”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力量对涉民生案件及小标的案件发起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体执行干警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星夜兼程,高效联动、重拳出击,为当事人在冬日寒潮中带来阵阵暖意。行动开展以来,执结案件件,履行完毕件,执行到位.5万元,拘传26人,拘留8人,腾退房屋6间,查封房屋17间,查封车辆28辆,纳入失信名单人,限制高消费人。
04
环资审判
近日,福泉市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林业局等单位,共同在贵州岔河国家湿地公园举行贵州岔河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修复教育示范基地揭牌仪式。福泉市法院结合司法工作实际,联合多家单位利用好湿地公园现有的五个功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设立集环境司法办案、生态修复成果展示、生态法治教育、生态保护体验、生态文化推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修复教育示范基地,深耕“绿色审判”,延伸“绿色服务”。
各地要闻
1.贵阳:1月2日,贵阳中院全体干警齐聚国旗下,在庄严的国歌声中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激发广大干警的爱国热情和奋进情怀,开启法院工作新征程。
2.铜仁:1月2日,铜仁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系统谋划部署年重点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3.黔西南:1月3日,黔西南州中院到兴义市法院召开政治督察、司法巡查问题反馈会。
图片新闻
近日,沿河县法院沙子法庭受理一起相邻权纠纷,原告田某与被告龙某系地邻关系,因通行、灌溉等问题,双方发生矛盾纠纷,多次协商未果后,田某将龙某诉至法院,请求恢复通行、引水的道路。受理案件后,为进一步还原案情、划分责任、定分止争,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将调解现场搬到争议地。调解期间,法官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倾听原、被告的意见,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解互谅,逐渐缩小争议差距。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土地争议地块划分问题上愿意接受调解,由法官测量、做标记,龙某在自家土地上留出一条宽为40厘米的路供田某使用,一起相邻权纠纷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法院故事
“爸爸,我错了”
“现在闭庭!”
随着庭审结束,被告人王某走出法庭看见庭外等候的父亲,一下子跪在父亲面前,哭着说到:“爸爸,我错了,对不起,我一定会好好改造的……”
案情简介
年6月至9月间,被告人王某多次驾驶轿车窜至龙里县谷脚镇万豪商贸城,将被害人王某某放于三楼仓库内的淋浴房五金配件盗走,后运送至贵阳销赃,得款.7元。
案发后,王某赔偿王某某损失并取得谅解。
近日,该案在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最后陈述阶段,王某说:“我对不起我的家庭,我知道自己犯了很严重的错误,以后我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龙里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王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有话说
本案中,王某作为一名四肢健全的成年人,理应依靠自己的勤奋努力合法创造财富,而他却选择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其终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在此提醒大家,获取财富没有不劳而获的捷径,切莫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同时,大家也要增强防范意识,做好防盗措施,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原标题:《“爸爸,我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