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经济增长的“推进器”和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新冠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巨大冲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们面临越来越多的生存困境,为帮助企业健康发展,龙里县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州有关部署安排,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细化措施,统筹推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
为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在国家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后,龙里县第一时间行动起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顶住县级财政压力,加大投入力度,安排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保证经济平稳运行。
争取抗疫特别国债支持市场主体
去年,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通过新增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补充受疫情影响大幅下降的地方财政收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龙里县积极发挥抗疫特别国债补助市场主体的作用。一是加大对市场摸底调查力度,统计补助市场主体额度,在上级批复下达后第一时间将补助市场主体的资金额度分配至各部门。二是制定实施《龙里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工作细则》,明确职能部门的服务范围,压实各部门工作职责,推动补助市场主体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规范补助资金申报程序。明确补助资金申请的程序,及时惠企利民。通过以上举措,去年全年,龙里县累计补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补贴、贴息补贴、稳岗补贴等资金万元,惠及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困难。
用足用好中央、省级就业扶持政策
统筹县级财政预算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进行就业创业补助。一是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工作,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预算批复后全额下达就业部门开展兑现工作。二是开展自主创业补贴兑现工作,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发放元的一次性创业场所补贴;对同一创业者或同一创业项目累计可享受36个月(每个月元)合计1.8万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围绕“四新”抓“四化”为产业赋能
一是积极储备项目向上争取“四化”基金,用好、用足基金政策;二是落实好省级出台的财政支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措施。三是通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保障项目申报所需的前期费用。
下一步,龙里县将不断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按照企业在税收缴纳、带动就业等方面的贡献比给予合理的补助标准,形成标准相对统一、政策相对一致的财政补助政策,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同等的国家财税政策。主动争取中央给予地方落实个人所得税、津贴补贴、科研经费等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