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第二轮修志成果《龙里县志(~)》已通过州级复审,正在筹备省级终审。根据《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为全面提高志书质量,力求全面系统地记述龙里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特面向社会各界有偿征集图片。时限范围
以反映年—年间龙里县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发展变迁情况,有存史、育人、资政价值的图片为主。此时限以外,凡有重要珍贵图片值得载入史志书籍者,亦在征集范围。
内容提示(一)重要领导人视察、参观、出席等;
(二)重大事件(活动);
(三)重要会议;
(四)重点建设项目工程;
(五)不同历史时期的标志性建筑物;
(六)不同历史时期的自然、社会环境;
(七)自然风光、城乡新旧面貌;
(八)反映生产、生活的典型设施、设备、工具和用品等;
(九)工农业特色产品;
(十)不同时期人民生产生活场景(包括生产方式、居住环境、文化活动、饮食起居等);
(十一)古遗址、文物和古树名木;
(十二)风景名胜、旅游景点、自然现象;
(十三)各类新生事物;
(十四)少数民族风俗、文化、服饰;
(十五)历史人物图像。
规格要求(一)历史照片,黑白、彩色均可,纸质版或扫描电子版均可,尺寸不限,未作后期处理。
(二)数码照片,一律为JPG电子文件,文件大小在1BM以上,并保留真实的EXIF信息,拒收计算机合成或有违真实性原则的稿件。
(三)稿件应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简介和摄影(搜集、提供)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成果运用主要入编《龙里县志(~)》,亦用于龙里地方史志书籍。图片作者享有署名权,龙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龙里县档案史志局)享有图片使用权。参照史志资料征编工作有关规定标准,入编县志按50元/幅支付报酬,入编其他史志书籍按30元/幅支付报酬。
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