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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弘扬英模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
刘红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个人简介
刘红,女,汉族,年8月生,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年获贵州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年获黔南州检察机关“十佳干警”、年获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年获全州检察机关刑检业务竞赛一等奖、年获全州检察机关演讲比赛一等奖、年获龙里县直机关演讲比赛一等奖,年编写课程获评贵州省青少年法治教育课优秀课件、年获黔南州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
先进事迹
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刘红同志先后在侦监、公诉、未检岗位工作,凭借强烈的职业使命感,以忠诚担当、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协助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余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协办2起恶势力犯罪案件。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她贯彻落实双向保护原则,在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促进轻刑案件自愿达成和解,帮助多名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为进一步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她到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20余次,受众师生余名。
刘红同志对党忠诚、对工作热爱,在平凡的岗位上,她认真协办每一个案件,踏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学习找准差距,积极进取弥补不足,立志将丹心献给检察,用青春书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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